中央高度關注地方政府透過設立公路建設公司、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等地方融資平台,大幅向銀行舉債或發行企業債,變相令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大增,並出現管理不規範情况。財政部長謝旭人昨日表示,要區分各地情况進行綜合治理,貸款對象要嚴格審核,要做到貸前審查、貸中審查、貸後檢查,提高貸款質量,切實防範風險。
主要針對新開工項目
發改委主任張平昨日表示,由財政部牽頭研究,發改委將提出措施,規範地方的融資行為,限制盲目擴大投資,以防範更嚴重的財政及金融風險。
財政部科研所副所長趙全厚向本報記者透露,一些規範措施將會在第1季末或第2季出台,談不上整頓或打壓這麼嚴重,也不會影響現有項目的後續資金,主要針對新開工項目作出規範。
張平昨在兩會的四部委聯合記者會表示,發改委將採取3方面措施:首先是要求地方保持合理的投資規模,不要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;第二是要規範融資行為,須根據各地方自身的經濟和財政收入狀况決定融資規模,「不要無限的擴大,不要盲目地追求融資」;第三是加強監管,尤其對新開的項目進行嚴格審查。
在同一場合,人民銀行 行長周小川提到兩類地方政府融資特別值得注意,包括以土地為抵押的借款,因為土地價值的升降對有關貸款項目的估值和收回有影響;還有由城市政府進行綜合還款的項目,有關項目本身不具備充分的還款能力,主要依靠綜合效益來還款,對城市政府和財政帶來風險。
地方壞帳須自行「埋單」
周小川指若有貸款變成壞帳,必須嚴格按照會計準則作減值撥備和核銷,並直指「新制度是要使任何做錯事的金融機構,都會損失自己的盈利能力,甚至會損失它的資本,直至要收縮。」興業銀行高級經濟學家魯政委認為,這反映中央不會為這些壞帳「埋單」,全由銀行自己承擔。